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示要求 ,进一步提升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能力,提升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防和综合治理水平。规模以上企业至少配备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每个乡镇、街道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逐步实现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经与各级人社主管部门协商沟通,长兴技师学院将联合长兴人才发展集团共同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目前正在招生中,欢迎大家报名,名额有限,预报从速,先报先得!
一、培训认定职业名称
劳动关系协调员
二、培训对象
各中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动关系协调人员、社会工作者、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主席、基层网格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
三、培训方式与内容
培训方式:面授+线上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标准管理、工资支付管理、劳动规章制度管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协调处理及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等。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单科合格成绩自成绩审核公布之日起保留一年,一年之
内可免费补考一次,成绩合格人员由长兴技师学院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认定等级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具体报考条件参见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六、培训收费标准:
四级(中级工):1500元; 三级(高级工):2000元; 二级(技师):4000元
以上费用均包含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鉴定费(即考试报名费)七、相关政策:
1、根据《长兴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管理办法》(长人社〔2020〕16号),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政府高技能补贴。补助标准:四级(中级工):1500元;三级(高级工):2000元;二级(技师):4000元
2、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八、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即日起至2021年4月21日为报名时间,满40人开班)
1.线上报名:扫码填写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培训就业处组织集中报名。
2.现场报名:长兴技师学院就业培训处办公室或长兴人才发展集团培训中心,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非工作时段敬请电话咨询。
3、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1)长兴县龙山街道回龙山路2009号长兴技师学院就业培训处
0572-6218550 柏老师 13857274243(微信同号) 汪老师
(2)长兴县兴国商务楼2栋802室长兴人才发展集团培训中心
0572-6258777 朱老师、费老师
人才发展集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