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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浙江省外语水平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

浙人社函〔2014〕102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

浙江省外语水平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鉴于原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晋升职务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问题的补充通知》(浙人职〔2000〕55号)已经失效,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取消浙江省外语水平等级考核工作。

2014年底前已通过浙江省外语水平等级考核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在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仍然有效。从2015年起,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对外语有要求的人员,统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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