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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6-28 浏览次数:

2017年,长兴县人社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抓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阳光服务工作,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总体情况

2017年,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重点,利用政务公开活动以及厅门户网站、报刊、广电和专业网站等渠道,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及时为公众提供准确权威的政务信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注重调查研究和指导协调,努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以及其他载体上公开。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建立科室(事业单位)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本科室(事业单位)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

(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将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办事大厅集中整合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同时不断更新完善政府网站、报刊媒体、微博微信等公开途径,健全政务服务路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共发布公开信息77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9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27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86条、其他方式公开12条。全年,《人民日报》、《农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保障》、《浙江日报》、《湖州日报》、《长兴日报》、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湖州电视台、长兴电视台、新华社、中新社等主流媒体共播发长兴人社新闻信息1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7年度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不一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均需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七、明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贯穿于政务服务建设之中,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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