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二级培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9-01-02 浏览次数:

为推广国家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帮助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全面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系统,掌握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加快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技巧,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联合嘉兴市科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共同举办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一级培训班。

一、申报条件(具备所列条件之一者)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即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培训费用及培训方式

聘请专家团队精心授课,授课内容紧扣考试大纲和教材,重点针对高频考点解析,结合考试真题、独家备考资料、课后练习等串讲,并辅之小组讨论学习,全面提高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及解题能力,大大提高考试通过率。

2018年下半年二级班共20名学员参加考试,一次性通过的有14人,合格率达70%。

1、培训费用:(包括考试、教材、报名、认证、培训等所有费用)。二级协议班(技师):4500元;一级协议班(高级技师):7160元。其中:

(1)二级协议班:若第一次考试没有通过,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参加补考一次,每科目补考成绩不低于40分的未通过者,则只扣除考生少量的资料费、代收两次考试费等费用总计1500元/人(由于个人原因放弃考试者不得退回培训等费用),一次性退还考生培训资料费3000元/人。

(2)一级协议班:若第一次考试没有通过,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参加补考一次,每科目补考成绩不低于40分的未通过者,则只扣除考生少量的资料费、代收两次考试费等费用总计1660元/人(由于个人原因放弃考试者不得退回培训等费用),一次性退还考生培训资料费5500元/人。

    2、培训方式:采用双休日白天上课,以优质的教学服务质量为广大学员服务,特邀国家人力资源博士金钟声等授课。

三、主讲导师介绍

金钟声,男,汉族,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现就读首都贸易大学人力资源专业博士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人资源管理师。曾任嘉兴市鑫城副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兴市经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副主任、嘉兴市科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副校长,现任嘉兴市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秘书长兼任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工会学院客座教授。

四、证书效力和政策待遇

1、通过全国统考、评审,合格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字号职业资格证书》,是该职业唯一有效的资格凭证。

本证书是目前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最权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国际上90多个国家认可,是企业(国企、私企、合资、外企等)评定个人能力与级别的资格证书;同时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国家统考一年两次:上半年5月与下半年11月的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文件为准)。

2、根据长委发〔2018〕15号长兴县人才新政二十条规定: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三年以上的企业职工,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领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二级)2500元,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对新获得制造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在岗职工,给予一次性8000元奖励(如有变化以相关文件为准)。

3、浙江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关于企业退休高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46号)文件规定:按照2006-2013年企业退休高工基本养老金累计增发额度设置最高增发限额为正高级、副高级(含高级技)专业技术人员增发限额分别为每人每月1500元、1150元。从2014年开始,每年自1月1日起,对上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以下标准增发基本养老金:本人累计增发额低于增发限额且差额超过每人每月300元、230元的,分别按每人每月300元、230元的标准增发;本人累计增发额低于增发限额且差额不满每人每月300元、230元的,按差额增发;本人累计增发额已达到增发限额的,不在继续增发(如有变化以相关文件为准)。

五、报名方法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各2份,原件现场审核,已填好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照电子版1张(留存网报时用)。

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为保证学习效果,仅限前40名报名学员,名额有限,先报先得。

报名地址: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解放西路115号)

联系电话:0572-6025529 潘老师;0572-6031593 侯老师

附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日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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