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服务环太湖发展高地建设的意见实施细则(2021版)>的通知》(长委人领〔2021〕1号)文件规定,经单位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拨付补贴12万元,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长兴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联系电话:0572—6256636。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依 据 | 标 准(元/场) | 承办单位 | 金额(万元) |
1 | 技能大赛活动经费 | 钳工、车工(数控车工)、电工、制图员 |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服务环太湖发展高地建设的意见实施细则(2021版)》的通知(长委人领〔2021〕1号)规定:承办技能大赛最高给予5万元资助。 | 制造业4万,非制造业3万 | 长兴技师学院 | 12 |
合计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