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考生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又提出离职的,根据《长兴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经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王颖琦同志为长兴县人民法院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人员见下表),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招录岗位 |
1 | 王颖琦 | 女 | 1998.05 | 书记员岗 |
1.反映问题的形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歪曲事实。
3.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7日。
4.监督电话:0572--6152017。
长兴县人民法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