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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09 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长兴县应急管理服务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性、择优性、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名额与岗位

1.减灾救灾科岗位工作人员1名。

2.局办公室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园区除外)

四、报名条件和资格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勤奋踏实;

4.工作年限5年以上;

5.各岗位要求:

减灾救灾科岗位:

40周岁以下(1978年814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局办公室岗位:

40周岁以下1978年814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从事办公室相关工作,担任单位中层副职以上,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参与选调的情形。

五、程序与步骤

1.报名时间:2019814日至201981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长兴县广场路1号行政中心A6604办公室;联系人:顾秉康,电话:0572-6024809

3.所需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5.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2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不再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6.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7.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工作;

8.公示: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决定拟选调人选,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如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按笔试加面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选调后人员岗位聘任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长兴县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长兴县应急管理局

20198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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